关于征求《推进奶业振兴 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函

调查时间: 2019-03-13 00:00 至 2019-03-15 00:00 状态: 已结束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5号)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奶业健康发展,保障乳品质量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了《关于推进奶业振兴 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9315日上午下班前反馈到市农业农村局,有无意见均需反馈。

联系人:程琳

联系电话:5361242,传真:6644436

电子邮箱:hnsnw@163.com

附: 关于推进奶业振兴 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201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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