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第四生态环境督察组反馈问题“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力”完成整改验收通过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0-14 08:21 作者:局环保办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文字大小:[    ]

    按照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对2017年中央第四生态环境督察组反馈问题“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力”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达到了预期整改目标,现将整改验收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

一、2017年中央第四生态环境督察组反馈问题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力

二、整改目标

1.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科学划定工作。

2.开展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现有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任务。

3.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1年达到100%。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16年,我市各县区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完成了辖区内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2017年10月,全市禁养区内197家养殖场(户)全部关闭或搬迁完毕。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共有畜禽规模养殖场742家,其中配有粪污处理设施的71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96%,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95.47%;截至2020年1月1日,全市共有大型规模养殖场246家,其中配有粪污处理设施的246家,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效较2017年有极大提高,已完成整改。

四.验收情况

验收通过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反馈。

公示时间: 2020年1014日至2020年10月19日。

受理部门:淮南市农业农村

联系电话:2662115

联系人:斯黔东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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