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切实增强行业担当,始终保持生猪屠宰行业涉黑涉恶涉乱问题严打的高压态势,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确保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1月底组织开展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聚焦生猪屠宰环节,全面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坚决查处利益链条,清理整治行业乱象,严厉打击侵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生猪屠宰秩序更加规范。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从质量安全要求、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生猪入场管理、屠宰过程管理、产品出场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规范屠宰企业建设运行。把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作为屠宰企业基础性要求,全面推进屠宰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进程,提升屠宰行业发展水平,维护肉品质量安全。
(二)深入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工作。寿县、凤台县、潘集区和毛集实验区在标准化创建工作中,要切实抓好法规政策宣传、技术示范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助力标准化创建,推出标准高、管理严、质量优、品牌响的标准化屠宰企业。
(三)严厉打击屠宰环节违法活动。针对城乡结合部、屠宰企业周边、私屠滥宰专业村(户)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核查相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等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猪、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刑事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寿县、凤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在案件执法中有所突破。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县区要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整治。特别要加大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力度,打击违法活动,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寿县、凤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期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行动。继续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调查取证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区要充分认识“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附件1),加大投入力度,细化实施方案,切实落实责任,着力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全面提升屠宰行业水平,切实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宣传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查处信息,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健全完善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信息报送机制,每日报送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附件2)。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每10天进行一次通报。联系人:刘丽,邮箱:1539440579@qq.com,联系电话:0554-2601029。
附件:1、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联系人
2、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统计表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1
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联系人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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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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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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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统计表
宣传情况 |
举报核查情况 |
屠宰执法情况 |
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情况 |
案件移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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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 宣传 |
发放宣传材料 |
接报 数量 |
查实 数量 |
开展执法次数 |
出动执法人员数量 |
开展联合执法次数 |
立案 件数 |
涉案物品数量 |
货值 |
罚没 金额 |
曝光案 件数量 |
移送 件数 |
追究刑 责人数 |
次 |
份 |
起 |
起 |
次 |
人次 |
次 |
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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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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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写涉案物品数量、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量时,请注明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