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1 16:47 作者:办公室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文字大小:[    ]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切实增强行业担当,始终保持生猪屠宰行业涉黑涉恶涉乱问题严打的高压态势,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确保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1月底组织开展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开展项治理行动,聚焦生猪屠宰环节,全面排查涉黑涉问题线索,坚决查处利益链条,清理整治行业乱象,严厉打击农害农法犯罪行为,确保生猪屠宰秩序更加规范。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从质量安全要求、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生猪入场管理、屠宰过程管理、产品出场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规范屠宰企业建设运行。把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作为屠宰企业基础性要求,全面推进屠宰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进程,提升屠宰行业发展水平,维护肉品质量安全。

(二)深入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工作。寿县、凤台县、潘集区和毛集实验区在标准化创建工作中,要切实抓好法规政策宣传、技术示范指导、督导检查等工作,助力标准化创建,推出标准高、管理严、质量优、品牌响的标准化屠宰企业。

(三)严厉打击屠宰环节违法活动。针对城乡结合部、屠宰企业周边、私屠滥宰专业村(户)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核查相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等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猪、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刑事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寿县、凤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在案件执法中有所突破。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县区要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整治。特别要加大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力度,打击违法活动,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寿县、凤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期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行动。继续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调查取证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区要充分认识“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附件1),加大投入力度,细化实施方案,切实落实责任,着力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全面提升屠宰行业水平,切实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宣传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查处信息,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健全完善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信息报送机制,每日报送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附件2)。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每10天进行一次通报。联系人:刘丽,邮箱:1539440579@qq.com,联系电话:0554-2601029。

附件:1、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联系人

2、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统计表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1

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联系人

序号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联系电话

1

2

3

附件2

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统计表

宣传情况

举报核查情况

屠宰执法情况

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情况

案件移送情况

媒体   宣传

发放宣传材料

接报 数量

查实 数量

开展执法次数

出动执法人员数量

开展联合执法次数

立案   件数

涉案物数量

货值

罚没   金额

曝光案

件数量

移送   件数

追究刑

责人数

人次

万元

万元

注:填写涉案物品数量、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量时,请注明计量单位

关于开展生猪屠宰领域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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