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验收第三方评估询价函

发布日期:2020-11-13 14:57 作者:社会促进科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文字大小:[    ]

为加快推进淮南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际成果,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现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引入第三方考核机制,从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角度出发,对全市范围内7个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及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以全面了解淮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现状,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成效评估提供有效参考。

一、项目简介

(一)核查内容

1、项目名称:淮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验收第三方评估服务。

2、项目限价:10万元

3、招标单位: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4、服务内容:围绕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开展情况,围绕农村改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村庄规划管理、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建设、群众满意度等 7 个方面。

4、测评对象:淮南市5区2县(不包括谢家集区),每县随机抽取4个行政村进行整治成效的实地监测评估。

(二)测评要求

1.服务提供时间:服务时间从2020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2.核查项目要求:

(1)根据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对于本次项目的实际需求安排不少于4组调查组,每组安排专业测评人员4人。

(2)每个调查组项目执行的第一天均由第三方测评机构的管理人员或执行督导跟访。

(3)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所有县区的抽样验收工作。

(4)测评结束5个工作日内生成完整、系统的验收报告,提交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5)按照每个样本一套原始验收表(电子版)、验收照片及录音资料,整理成包,提交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此次报价: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价须知

1.报价单位须按“报价函”格式报价(报价函需密封),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函、报价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所有文件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密封提交。

2.报价应包含税金等所有服务费用,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3.报价截止日期及递交地点:2020年1117日15:00时前递交到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中心A座260室)。

4.在项目完结后的十日内,成交单位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一次性付清本项目全部费用。

5.联系人及电话: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科洪科长:0554-6678347

    四、成交及合同签订

在满足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报价和公司业绩,确定中标单位。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天内签订合同。

成交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能够遵纪守法、诚实信用、较好完成服务内容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可持续合作。

   五、工作程序

按以下程序参加比选:

1.在规定时间提交本次项目报价函;

2.在收取报价函截止时间后一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比较;

3.工作人员汇总比选结果;

4.纪检监察人员现场全程监督比选过程,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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