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26 15:49 作者:淮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文字大小:[    ]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淮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淮南市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淮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采用综合评分方式采购仪器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淮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

2.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3.采购预算:18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包括本项目要求的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同类产品与服务的供货合同、供货清单等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的编制:

(1)按照《采购清单》编制响应文件,并报价;

(2)响应文件必须提供技术参数响应明细表及投标报价表;

(3)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证明文件等证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文件的数量: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综合评审程序

1.响应文件提交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3月26日至4月8日。响应文件可邮寄或直接送至采购单位。

2.响应文件备齐后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印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3.评审程序。

(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盖章复印件。非本机构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评审小组对照《采购清单》、《评标办法》要求逐项审查,确定有效响应文件,并编写《评审报告》;

(3)确定成交供应商: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且通过评审小组综合评审打分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龙湖南路西11号

联 系 人:张坤

联系电话:0554-2668020

监督电话: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554-5361247

    附件:1、淮南市农检中心2021年仪器设备采购清单.docx

          2、淮南市农检中心2021年仪器设备采购评标办法.doc


淮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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