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开展淮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5年)编制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1 15:43 作者:农田建设科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文字大小:[    ]

为做好淮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第4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购买《淮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5年)》编制服务,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为强化规划引领,促进形成全市上下衔接的“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布局当前及今后五年全市的农田建设工作,启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的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现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区域布局和重点项目、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总结分析淮南市“十二五”以来农田建设的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分析“十四五”淮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

2.结合淮南市“两区”划定和建设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对接国家、省级农田建设规划任务,提出2019-2025年淮南市农田建设总体目标、区域布局等,合理安排上级分配给淮南市的农田建设规划任务。

3.根据国家、省级农田建设规划重点,确定2019-2025年淮南市农田建设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

4.衔接淮南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水利、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

三、具体要求

(一)申请主体要求

1.申请主体必须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信用,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请主体需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含预评价)以上资信证书,熟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及规划咨询设计经验。

3. 申请主体须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情况,并承诺按时完成本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报价表、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书等资料1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工作要求

1.规划编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衔接本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水利、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自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起,受托方应在50日内提交本规划初稿;委托方提出修改意见后,受托方应在15日内完成本规划定稿,并提供《规划》定稿8份,pdf电子版1份。

3.课题研究成果的版权和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同意,受托方及项目组成员不得对外发布。

4.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参加本规划编制的相关调研、阶段性研究和协调会。

5.其他要求以合同协商为准。

四、申请截止日期

2021年4月9日10:00时(以寄达或送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五、项目经费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5万元,包含有关调研费用,以及课题完成后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的一切费用。

六、申请人申报及选定方式

申请人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价表、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书、工作方案、业绩等),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4月9日10:00时2前寄送到市政务中心A座242室,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我单位收到相关资料后及时组织对申请人及其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申请人综合实力、业绩、工作方案、报价等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54-5361242

地  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中心A座242室

邮  编:232001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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