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采取有力措施降低新冠肺炎防控对渔业生产的影响

发布日期:2020-02-10 16:14 作者: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李多喜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文字大小:[    ]

今年元月下旬发生的新冠肺炎,由于防控需要,采取了封城封社区”,村镇道路封禁,人员流动和水产品销售的物流不畅,生产资料运输困难,水产品销售黄金窗口期即将消失,这些因素叠加,我市渔业生产受到了较大打击和影响。主要表现在:

1、幼蟹销售受影响最大。每年春节前后是投放幼蟹,开展河蟹养殖的关键季节。往年这个时候正是幼蟹捕捞出售的黄金时期,今年受疫情影响,客商来不了,幼蟹不能捕捞,捕捞上来也运不走,幼蟹销售几乎完全停止。

2、小龙虾生产受到影响。随着疫情的发展,增加小龙虾生产和市场的不确定性,影响早苗和早期商品虾的生产与销售。

3、鱼种投放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冬春温度适宜,运输成活率高,是鱼种投放的关键季节;由于人员不能集结,鱼种生产企业无法组织捕捞,长途运输也受到很多限制,导致鱼种卖不掉和买不到。

4、水产品市场受大严重影响。受疫情影响,鲫鱼、鳊鱼、黄颡鱼等适宜居家消费的大宗鱼类运输不畅,市场货源短缺,价格攀升。相反青虾、鳜鱼、河蟹、甲鱼等供应饭店的高档水产品,往年春节前后正是销售的黄金季,今年由于餐饮业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严重压塘。

针对存在的以上问题,淮南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发以下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把新冠肺炎防控对渔业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

一是确保交通运输正常。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市农业农村局给有需要的企业发放水产品运输通行证明,确保水产品运输通畅。

二是加强信息交流与发布。由于短时间内无法深入进行调研,市农业农村局安排市、县、区水产技术部门不定期发布水产品种苗和商品鱼的供求信息,加强渔业生产系统与社会的信息交流,加强水产苗种的协调和苗种的投放,指导水产品的市场销售。

三是加强远程技术指导。组织渔业技术人员,充分利用线上网络资源,通过电话、网络微信平台等,开展春季渔业生产实用远程教育和技术服务,指导渔企、渔农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合理安排渔业生产生产;必要时组织技术人员上门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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