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农业农村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2021-09-02 09:59 作者:法规科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文字大小:[    ]


序号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证明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开具单位

备注

1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教学场所说明材料、教学设备清单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农业部令第41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第九条 应当附具以下材料:(一)教学场所说明材料,教学设备清单

农机技术推广站

 

2

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部长令2016年第5号)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三)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

(七)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社保部门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3

兽药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仓库等符合经营条件的证明、药存放、保管符合各类药品的理化性质要求及专业设备资料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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