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和“黑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淮农〔2016〕238号

发布日期:2018-11-16 15:51 阅读: 文字大小:[    ]


各县区农委(农林局、农发局)、寿县(畜牧局、水产局、农机局)、高新区(山南新区)城乡工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为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及追溯体系建设,努力提高诚信意识,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将《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和“黑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皖农质〔201617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和“黑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

2016年1215

淮农2016 238号 关于转发省农委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和黑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