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户如果继续发展生存
| 信件编号: | 201909003 | 来信时间: | 2019-09-10 15:44 |
|---|---|---|---|
| 信件类型: | 问题反映 | 姓名: | 徐**** |
| 内容: | 对于畜牧养殖业一刀切的问题,禁养区内不允许发展养殖业,那作为养殖户来说生存赚钱的渠道没有了,政府是怎么安排规划下一步的呢?有没有规划处养殖区呢?对于养殖户至关重要 | ||
| 回复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2019-09-10 15:5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我市各县区按有关法律法规划定禁养区。禁养区内不准不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同时我市基本农田覆盖面广,各地一般农用地少,暂无养殖规划区,需要养殖的个人可到当地政府协调用地指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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