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有批量拉网渔船使用拖网在河道捕鱼
| 信件编号: | 20220817001 | 来信时间: | 2022-08-17 1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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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举报投诉 | 姓名: | 方**** |
| 内容: | 经常在早上5点-7点左右,以“皖寿渔80780”为首的渔船,在寿县土楼和董埠之间的东淝河内,每次都是一行3条渔船一起使用大范围拖网进行非法捕鱼,请相关主管部门能对其进行处理,万分感谢!有拍照图片有证,但无法上传附件,如需要照片可联系我。 | ||
| 回复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2022-08-19 15:3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收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与寿县渔业主管部门取得联系,经了解,寿县农业农村局做如下回复:我局已安排渔政执法人员,于2022年8月25日,对寿县寿县土楼和董埠之间东淝河水域进行巡查,未发现有人在此非法捕捞。随后渔政人员在土楼附近引江济淮河道找到渔船“皖寿渔80780”,船主是寿县正阳关镇孙姓专业渔民,船主表示,他们在此用浮拖网捕捞毛鱼,属正常生产作业,从不非法捕捞。 9:32分与举报人进行微信交流,解释国家禁渔期、禁渔区政策规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规定,解释对于专业持证渔民来说,现在不是禁渔期,也不属于禁渔区,寿县又不属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目前,在寿县正常的拖网作业还不能定性为非法捕捞。举报人表示对此也能理解。 下一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联合寿县渔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开展执法巡查,同时也欢迎群众举报,寿县渔业主管部门举报电话0554—3122082,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报电话:0554-260133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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