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农业生产统一托管经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淮南市农业生产统一托管经营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1日
淮南市农业生产统一托管经营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农业生产过程现代化,坚持“党建引领”农业生产托管,突出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创新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农业服务组织、金融、保险、担保机构与供销部门及工商企业等各自作用,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难题,不断提升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决定在全市开展农业生产统一托管经营试点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乡村振兴为主线,对标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一体化推进农户耕、种、管、收、烘、储、销等多个环节托管服务,争取到2022年底,全市实现统一托管经营面积超20万亩,较好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在全市形成农业生产要素良性互动的局面,村集体经济收入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一)党建引领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业生产托管、集体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优势,统筹多方力量,合力开展工作。
(二)政府引导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不领导,指导到位不越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各方利益。
(三)市场配置原则。严格按经济规律办事,对市场预期充分评估和研判,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利益共享原则。充分考虑各方关系,正确处理村、企、民多方利益,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主要工作
(一)落实项目村居。选择交通便利、农业基础条件好、村两委班子健全、战斗力较强、干群关系融洽的村开展工作。原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开展比较成熟的、群众积极性高,以及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村和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村可优先实施。鼓励先行先试,大胆创新。
(二)选定服务主体。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展农业生产统一托管经营工作,支持合作社和工商企业同等资格进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领域。制定合作社和工商企业等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行为规范,不断提升服务主体软硬实力,加强行业和日常监管,按照“村推荐、乡(镇)遴选、县(区)审核”原则,严格推选条件和程序,把那些有能力、有意愿、口碑好的服务主体推举出来。允许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鼓励组建合作社联盟,打造行业航母,鼓励合作社之间、合作社和工商企业之间联合互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服务。
(三)坚持合同管理。在项目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农户将土地委托给村集体统一经营,村集体再选择相关服务主体,开展生产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再与服务主体签订生产服务合同。合同明晰双方权责关系,明确服务价格、质量和服务效果,杜绝不正当竞争和其他任何扰乱市场行为。对于村集体自行开展的生产经营,做好与农户托管服务的合同,及时与农服平台联系,录入平台系统。
(四)评定产量价格。坚持农业生产统一托管经营工作“市级指导,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合作社、农户等成员)主体”原则,由项目所在乡镇政府牵头,组织人员,提前介入,严格按照县(区)粮食测产及价格形成办法,共同对托管地块作物产量进行测定,同时确定当季粮食价格。
(五)金融保险跟进。金融部门授予农业生产统一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工商企业)贷款主体资格,简化程序,优惠利率。保险机构积极跟进,提倡实行“收入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坚持一季一贷、一季一保,做到谁贷、谁保、谁受益。
(六)签订收储订单。服务主体与粮食收购企业和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签订粮食收购合同,优质优价,订单收购。没有签订订单的服务主体,要拥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与手段。
(七)约定分红方式。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进一步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土地的经营和管理职能。在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主体、农户三方同时为主要责任主体,又同为受益方。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主体、农户代表,通过共同核算每亩土地保底收益,保本时,服务主体向托管服务村交纳一定服务费,作为集体收入,纳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平台管理;服务主体从中扣除投入成本,作为自己的保底收入;农户按土地流转费标准获取保底收益。增收部分,原则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服务主体依照2:3:5的比例进行二次分红。也可以根据农户意愿与农户约定只要保底收益。
(八)推进农服建设。推进安徽农管家农业服务公司建设,作为全市农业生产统一经营的服务公司,开展好为村集体和合作社服务。协助商定农户保底收益评估,制定种植方案;对村集体托管的土地进行实地考核,确定面积,留存好数据信息;牵头联系银行,为开展的村制定农业生产投入品及服务费用“托管贷”;开展好保险托底投保工作,联系好保险公司,结合托管种植的品种一村一策制定保险托底目标价格收益“托底险”。
(九)纳入平台管理。积极争取国家农业设备信息化工程中心为我市建设农业生产统一托管经营平台,并接入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2021年我市开展的统一生产经营业务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今后中央财政扶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只扶持全市统一生产经营示范点和示范组织,按照国家对全程托管的补贴标准进行测算并通过平台进行补贴。对于开展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目录管理,纳入平台;对开展的从种到收到售实行全程管理,对经营收支进行账目管理,方便群众查询;对统一生产经营的资金往来实行平台免费管理,实现闭环操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开展农业生产统一托管经营是一项创新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上下联动、多方发力、共同推进,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生产统一托管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经管科,专门负责日常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监管和服务,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释。各县区要强化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细化方案,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开展工作。
(二)加大扶持力度,提高主体能力。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对服务主体直接用于托管服务的贷款和保险予以适当贴补,政府担保机构为上述服务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深翻、秸秆还田、农业社会化服务、美丽乡村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等相关涉农资金重点向项目村和服务主体集聚和倾斜,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增强服务主体服务功能,提高服务积极性和服务效果。
(三)加强监督指导,保障工作推进。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责任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大胆开展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提早谋划,跟踪指导,加强培训,服务到位;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增强大局意识,履好职、尽好责,为统一托管经营工作撑腰打气,摇旗呐喊,提供舞台和空间。各县区要主动作为,靠前指挥,多做政策宣传、市场研判、信息沟通和矛盾调处与化解工作,确保工作抓得实、行得稳、走得远。
附件:1、淮南市农业生产统一托管经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淮南市农业生产统一托管经营实施方案分县区
附件1
淮南市农业生产统一托管经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艳景(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张才俊(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林玉明(市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房中华(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科长)
陈志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科长)
刘明智(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吴震宇(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吴震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淮南市农业生产统一托管经营实施方案分县区
县 区 |
实施乡镇(个) |
实施村 (个) |
实施面积 (亩) |
备注 |
凤台县 |
14 |
50 |
50000 |
|
寿 县 |
25 |
50 |
60000 |
|
毛集实验区 |
3 |
10 |
20000 |
|
潘集区 |
6 |
20 |
25000 |
|
田家庵区 |
2 |
10 |
10000 |
|
谢家集区 |
3 |
10 |
20000 |
|
八公山区 |
1 |
1 |
300 |
|
大通区 |
3 |
10 |
15000 |
|
合计 |
57 |
161 |
2003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