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目录(2024年版)

发布时间:2024-02-22 17:37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指导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1

组织开展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

《关于印发淮南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淮办秘〔2019〕34号)

综合科

王琳

6678640

2

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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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科

刘明智

6678350

3

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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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

俞长模

6678359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4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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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促进科

温华宝

5361239

5

牵头协调局系统和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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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谢海东

6678494

(三)拟订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6

统筹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的法规规章及政策,指导宅基地、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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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科

陈志祥

6678341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市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作。
    

7

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监测分析全市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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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王琳

6678640

8

贯彻落实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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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科

李殿坤

6678338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9

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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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科

张贤辉

5361241

10

起草畜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起草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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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科

洪祖沛

5361231

11

贯彻执行国家、省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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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科

刘晓庆

6664903

12

渔业渔政管理科。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监督管理渔政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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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渔政科

王从军

6644062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治理安全国家、省级标准。参与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13

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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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科

谢宁

5361239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市农用地、渔业水域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市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4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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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建设科

管立宗

5361242

15

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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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渔政科

王从军

6644062

16

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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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科

余康宁

5361237

  (八)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残留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组织全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市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7

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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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科

洪祖沛

5361231

18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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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科

谢宁

5361239

(九)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9

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组织开展植物检疫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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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科

张贤辉

5361241

20

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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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科

洪祖沛

5361231

21

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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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科

余康宁

5361237

 (十)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市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22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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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科

刘明智

6678350

(十一)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23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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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科

余康宁

5361237

  (十二)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24

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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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科

余康宁

5361237

25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职称评审、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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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程大庆

5361245

 (十三)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   

26

承担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和援助有关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工作。

《关于印发淮南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淮办秘〔2019〕34号)

产业化科

李殿坤

6678338

 (十四)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27

指导渔船安全生产。

《关于印发淮南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淮办秘〔2019〕34号)

渔业渔政科

王从军

6644062

28

指导农机安全生产

《关于印发淮南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淮办秘〔2019〕34号)

农机科

刘晓庆

6664903

29

指导其他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关于印发淮南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淮办秘〔2019〕34号)

各科室

 

6644436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0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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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664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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