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截至6月)
预算部门 | 项目基本情况 | 2025年预算资金安排 | 已支出 | 备注 |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 | 项目设立依据 | ||||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 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及市渔业社管理人员工资及社保补助 | 1、市窑河渔场原市农业农村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改制为市窑河创新渔业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系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划转由市农业农村局转拨。 2、鉴于渔业社承担社区的部分功能,现阶段无经费来源,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管理的通知》(淮府办〔2014〕45号)精神和工作需要,由市财政追加预算给市农业农村局。 |
1、《淮南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2014年度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淮农综改办〔2014〕10号)24.2万元; 2、《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国有农场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预〔2014〕1524号)20万元; 3、《淮南市财政局关于安排市渔业社办公经费和管理人员工资的请示》(淮财经费〔2016〕50号)。 |
69.2 | 69.2 | |
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 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种业发展、机械强农、科技特派员、“皖美农品”品牌培育,做好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项目,抓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供,实施菜篮子工程,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业相关活动,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 《安徽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五年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计划》、《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24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定(淮耕粮组﹝2024﹞1号)》、《安徽省现代种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种业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实施“皖美农品”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淮南市委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淮发〔2022〕6号)、中共淮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淮农工〔2022〕2号)、淮南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37号《研究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整合工作》、《安徽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特色农业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特函〔2024〕171号)、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淮南市农业生产“大托管”改革提质扩面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质函〔2024〕21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农质函〔2024〕30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芹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农办质函〔2024〕24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的通知》(皖农质函〔2024〕378号) | 1550 | 13.83 | 截至2025年6月下达市农业农村局市本级资金230万元 | |
淮南市土地二轮到期延包工作经费 | 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承包期30年。项目资金申请包含区延包补贴经费及工作推进费用。 | 《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工农办〔2024〕25号) | 305.00 | 0 | 已下达县区272万元 |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 第三次土壤普查市级成果编制服务费用150万元。 |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淮南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付项目预采购的申请(含市财政局签章意见)。 | 150.00 | 0 | ||
农业及乡村振兴发展重点保障经费 | 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及农业农村工作保障、粮食安全应对自然灾害保障、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农业项目前期及招商引资、江淮分水岭治理、农民负担监督检查、渔业统计、中级职称评审、乡村工匠培育。对县区、乡镇农业发展工作督查巡查、暗访调研等。 | 省政府考核指标。中央一号文件。 1、农经发〔2017〕4号《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2、淮招商组〔2017〕7号《关于印发《淮南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3、农渔发〔2010〕5号《农业部关于印发(渔业统计工作规定)的通知》;4、皖农渔〔2011〕295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渔业统计数据调查采集方案和相关制度的通知》。5、律师咨询合作协议、6、淮法宣办〔2022〕15号文关于印发《淮南市“法润乡村社区”行动方案分工方案》的通知7、淮农工〔2023〕7号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评价办法》的通知8.皖乡振发〔2023〕43号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等八单位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
100 | 37.6 | 其他运转 | |
防返贫监测帮扶等保障经费 | 规范返贫监测数据筛查比对预警费用;农业信息网络及视频会议系统日常维护费用;对市农业农村局档案进行整理和数字化费用;市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宣传费用;参加农业各类专项展览费用及其他相关支出。 | 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 2、市档案局 市档案馆关于印发十四五期间档案接收计划的通知3、与中安在线合作协议4、与淮南日报合作协议5、与淮南电视台合作协议6、关于印发《淮南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考评与奖惩办法》的通知(淮农办〔2020〕17号)。7、参展文件当年下发。省政府为推进农业产化的快速发展,每年安排合肥、上海、中国国际农展。我市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参加展会。 |
160 | 20 | 其他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