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指示精神和要求部署,由淮南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乡村振兴局网站(http://www.xczxj.hua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政务中心A座725室,电话:0554-6678261,邮编:232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是全民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淮南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提升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为目标,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着力推进脱贫攻坚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做好常态化公开。我办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着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积极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2020年度,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991条,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367条,“淮南市扶贫办开发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开624条。二是抓好重点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脱贫攻坚重要决策部署信息,精准识别、帮扶、退出等各类扶贫政策及相关政策解读,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各县区扶贫动态,本级财务、人事等政务信息。三、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复文公开工作。共公开人大建议复文3件,政协提案复文2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我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2020年,我办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2.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管理工作流程,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进一步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有效、依法依规和网络信息安全。
(四)平台建设方面
1、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淮南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网站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指导我市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结合我市县、区扶贫办部门职责编制“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定期自行开展维护排查,及时发现问题,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对省、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对标对表,及时认真整改,全面梳理,举一反三,不断提升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3.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专职人员定期开展内部学习讨论,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办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4.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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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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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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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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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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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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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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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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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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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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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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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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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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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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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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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存在不足;二是信息更新的时效性需要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特别在政策解读方面形式较为单一。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规范目录,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的放矢精准开展政务公开,同时做好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主动回应,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
二是进一步保证公开时效。紧紧围绕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是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在规范做好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强化与市政务公开办对接,加强与媒体的合作联动,联合多方力量,多角度、多形式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宣传,切实提升政策解读与政策宣传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淮南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