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http://nyncj.huain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电话0554-6644436,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聚焦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大决策预公开等关键环节,不断深化各项公开工作,为淮南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年局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约50575个,网站总访问量195241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做好规划主动公开。淮南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正按规定程序有序推进。
2.及时公开预决算。在“财政资金”栏目主动公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决算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3.主动发布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的通知》等政策信息,扩大政策知晓面,提高政策宣传效果。
4. 加强涉农政策解读。加大对涉农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采取主要负责同志解读、部门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图文解读等形式,多元化开展政策解读。今年以来,先后对《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淮南市农业生产统一托管经营实施方案(试行)》等政策开展解读。局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采访,解读涉农重大政策。2021年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以执行制度为抓手,以优化流程为基础,以规范答复为重点,加强科室协作,强化会商机制,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合规。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上年结转0件,办结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集中公开工作。2021年发布各类规范性文件10件,没有废止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把好质量关。一是发布公众关注的乡村振兴、农村改厕、农机补贴、粮食安全、绿色食品产业等工作信息;二是积极宣传省、市、县重大活动以及农业农村局党建、政务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创新举措;三是按规范要求转载国务院和省政府重要政策和文件信息,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在门户网站转载相关信息。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全面宣传农业农村取得的新成效,全年网站信息发布量达到1249条。其中,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数857条,政务公开信息数376条。
2.聚力舆情办理。处理并回复“市长热线”、网站留言250余件;严格落实农业农村系统重大舆情处置管理办法,扎实做好舆情搜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共收到政府网站投诉咨询22条,第一时间做好问题核实、处置,并及时做好与投诉举报人的对接、沟通和解释工作,赢得投诉人的理解和肯定,办理满意度100%。开展意见征集3次,并及时公布了意见征集信息反馈。
3.注重办事服务。网上政务服务应用率明显提高,实现了审批事项在线办理的全覆盖,我局政务服务事项45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45项。今年网上办件量171件,其中自然人办件量142件,法人办件量29件,进一步落实“一次办结”。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把政府网站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工作任务,解决工作困难,保障政府网站工作高效运转。6月28日至7月5日开展了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安全运行“零报告”,落实了敏感时段网站24小时值班制度。
2.强化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3.深化监督考核。印发《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发布《淮南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情况》,按照《淮南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制度》年底对各科室给予评分,分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给予奖励和批评。
4.落实问题整改。针对市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问题,我局认真研究,明确责任,督促整改,所有反馈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5.加强社会评议。邀请政务公开领域专业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局的政务公开目录、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进行社会评议,根据专业人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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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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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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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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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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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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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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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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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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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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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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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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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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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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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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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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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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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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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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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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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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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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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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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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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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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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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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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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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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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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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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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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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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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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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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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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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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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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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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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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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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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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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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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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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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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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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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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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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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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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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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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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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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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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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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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里,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工作需要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目前,存在政务信息发布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还有望进一步拓宽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持续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将媒体聚焦到农业农村领域,强化管理,创新机制,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