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指示精神和要求部署,由淮南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2019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政务中心A座725室,电话:0554-6678261,邮编:232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淮南市扶贫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紧扣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提升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为目标,着力推进脱贫攻坚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政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一)主动公开方面
深入推进“五公开”。深入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扩大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或政策文件制定前采取部门征集、网络公告、座谈等方式,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并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和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全年公开发布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5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5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11条,招标采购信息6条,应急管理信息3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5件,办理结果均实现网上公开。
全面深化解读政策。市扶贫紧紧围绕《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聚焦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社会扶贫等重点领域进行重点解读,以图片解读、专家解读、部门解读、媒体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等创新形式对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3篇。
主动回应关切。建立舆情收集回应机制,围绕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多渠道积极回应公众咨询,解疑释惑,全年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3次。
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开设精准脱贫专题专栏,重点公开我市扶贫政策、贫困人口识别与退出、扶贫项目与资金、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情况,全年共公开116条重点领域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我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19年,我办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成立办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办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由社会科牵头负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事项,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发布、日常维护和更新,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人抓、职责落实到位。
2.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公开审查等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印发《2019年全市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明确了责任科室、配合科室,到岗到人,做到可倒查、可追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通过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提高各科室主动公开意识和专业化水平,在全办上下形成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良好习惯。
3、强化工作落实。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内容。及时修订《淮南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对我办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发布。
(四)平台建设方面
1.完善公开目录。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的通知》和市政务公开办要求,认真梳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网18个一级栏目、34个二级栏目、7个三级栏目。
2.拓宽公开平台。根据工作需要,在市扶贫办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优化网站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特别是针对省、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力求做到及时整改,全面整改,整改到位,切实提升全市扶贫领域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2、积极参加省扶贫办和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并在办机关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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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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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的其他行政权力)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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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9.178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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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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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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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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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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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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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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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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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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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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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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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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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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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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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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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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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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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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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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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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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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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较之前有了一定提升,但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仍存有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科室之间的工作协调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还有待加强。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改进。
一是健全公开制度。通过完善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制度,加大对我市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员动员、全员参与的大扶贫格局。进一步统一思、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扶贫领域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体制机制建设工作。
二是提升公开速率。将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核心,对于政策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由起草人负责解读并公开,及时全面地公开涉及贫困户权益的扶贫信息。同时按照政务公开规定,加强对于公开信息的审核,确保凡公开信息均经过领导审核批准,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并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丰富网站专题专栏,充分发挥网站政策宣传、民心互通、便民利民的作用,广泛利用网站、电视等多种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淮南市扶贫办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