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春节前畜产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市民安度新春佳节

发布日期:2024-02-08 14:55 作者:市畜牧中心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文字大小:[    ]

春节期间,正是畜产品的消费高峰这一时段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尤为重要。春节前,市农业农村办公室专题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方案,各县区也细化措施,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出台的具体实施方案或计划,落实人员、车辆经费,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监管行动。主要措施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强理论宣传,确保生产经营者知法有序。

一是春节前夕,全市各县区充分利用各类培训、畜牧科技进万家、科技特派员、科技下乡、动物防疫检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各种机会,同步宣传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法律法规责任和有关技术知识,保证广大从业者知法、守法生产经营;二是省厅和市局要求,按时开展《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宣传工作,把《规范》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或告知到全市四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主管部门,进一步保障出厂猪肉质量安全水平。截至发稿日,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各类培训宣传12场次,各类走访检查宣传近1500 余次。 

二、开展排查行动,消除生产经营安全隐患。

按照《方案》,市级和各县区组织开展至少一次春节前夕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排查活动,排查范围涵盖786家畜禽养殖场、4家生猪定点屠宰厂、45家兽药经营单位和10家畜禽饲料加工企业,边检查,边宣传,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监督整改到位,部分检查行动利用网络系统适时上传监管平台,织密监管工作网络,堵塞监管漏洞,严防不安全畜产品流入市场。

三、加强检疫业务,守住进入市场最后关口。

除了集中排查行动,市、县区两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开展畜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业务。全市共设有79个动物检疫报检点,共有286 名官方兽医日夜奋战在动物检疫岗位上,保证可受理全市2千余家畜禽养殖单位或6家畜禽屠宰企业动物检疫申报。向通过检疫合格的申报单位实时签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合格除了不感染必检的疫病以外,还同步抽检牲畜尿液,用于识别生猪是否喂有‘‘瘦肉精’’等违禁物品。

目前,动物检疫业务已实行电子化出证,签发的《证明》将适时传输到国家电子出证系统,保证每一张证都有据可查。4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都派驻有5名以上官方兽医和动物检疫协检员,每天凌晨2点左右跟着屠宰流水线负责屠宰检疫,对检疫合格肉品加施检疫标志(紫色滚筒引章),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出不合格产品监督实施无害化处理。

省内所有动物检疫出证都实行无纸化,检疫出证将用电子档的形式及时推送到到达方并由到达方官方兽医及时回收上传确认。

非洲猪瘟实行区域化防控政策,东部以外进入我市屠宰企业的生猪必须通过县区畜牧兽医部门的点对点备案和入省境公路检查站的检查留证,否则承担违法违规后果。

20241月份,我市共产地检疫生猪23.7113万头,其中出省6.5127万头,省内17.1986万头产地检疫牛羊0.0635头,产地检疫家禽52.3197万只。全市屠宰生猪151批次,屠宰检疫生猪数为3.0541万头。检疫肉类胴体和副产品2266.185吨。

四、严格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行为。

落实以上监管措施的基础上,我们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多次不遵守行业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交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调查处理;对偷偷添加瘦肉精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市、县区二级畜牧兽医部门都依法依规向社会各界公布有公开投诉电话,市级举报电话是0554-2662308接听监督或投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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