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9 08:43 作者:局环保办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文字大小:[    ]

    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30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1年1月,省农业农村厅建立并启用全省农药数字监督管理系统,一年来,该系统未有效发挥应有作用。一是信息填报不完善。该系统注册农药经销商16000余家,仅10700余家经销商填报农药销售等信息,填报率仅66.9%;2500余家经销商仅有进货记录,无销售记录,其中,颍上县171家注册农药经销商均无销售记录。二是部分地市填报数据混乱。2022年1-8月,合肥市登记农药销售328万个,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却有7840万个,回收率高达2388%,数据存在明显错误;亳州、淮北、阜阳、淮南、宣城、池州等市登记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均不足1%。

二、整改实施主体

省植物保护总站,合肥市、亳州市、淮北市、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池州市、颍上县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措施

1.省植保总站进一步强化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的推广应用,开展培训指导,调度和通报各地用户注册和填报情况,督导各地及时填报并核查数据。颍上县成立平台整治专项领导小组,加强对平台推广应用组织领导,分组分片开展平台指导培训。

2.合肥市核查2022年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查清回收率高的原因;加强培训指导,规范填报回收台账。

3.合肥市、亳州市、淮北市、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池州市: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统计培训,在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规范录入回收数据。

四、目标任务

完善信息填报,规范信息报送。合肥市、亳州市、淮北市、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池州市科学统计上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数量。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淮南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岳锐为组长的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淮南市农业农村局承担省厅贯彻落实2022年环保督察反馈报告整改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农办202372 )和《中共淮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淮农工办〔2023〕17号),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清单进行整改,明确了主体责任单位、监管责任单位,划定了整改时限,确定了整改目标标准,落实了整改措施。并要求县区督导农药经营者和回收站点按照规定建立回收台账,对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督导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利用和处理单位如实录入回收处理电子台账。

(二)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统计培训。2月21日--23日,结合全市农资经营管理培训班,培训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人员104人。11月20日-24日,结合全市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实操专题培训,培训县区农药管理人员和农药经营户54人,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平台操作水平。

(三)推进监管平台应用。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督促农药经营运输处置主体注册、使用“安徽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结合日常农资市场检查,督促各农药经营主体及时对各自农药进销数据上传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发现上传数据不规范不及时、制度不健全、参与度低的网点,现场给予批评指正。2023年平台监控各县区上报的回收量:寿县308.61吨,凤台县131吨,潘集区62.54吨,大通区34.46吨,谢家集区12.6756吨,毛集实验区12.66吨,田家庵区10.24吨,八公山区3.36吨。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1229日至202411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42486

电子邮箱:nw2642486@163.com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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