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淮南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第三方服务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8 16:22 作者:农田科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文字大小:[    ]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农建〔2019〕153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定的通知》(皖农建〔2019〕155号),现对我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市级验收,现将需求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淮南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

2、服务内容:对全市7个县区2023年度建设任务24万亩,共34个项目。其中大通区3万亩4个项目,田家庵区1万亩1个项目,谢家集区2万亩4个项目,潘集区2.5万亩4个项目,毛集实验区1万亩1个项目,寿县13万亩 16 个项目,凤台县 1.5 万亩4个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验收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验收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等(具体见附件1)。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相关验收能力(拥有设计资质、测绘资质含水利、公路专业,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等)的独立法人单位。

3、2020年以来,从事过高标准农田验收工作(需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时间以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在经营、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严重违规记录。

5、遵守职业道德,对执业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6、投标单位中标后要成立一个专门的项目验收组,验收组组长由市农业农村部门人员担任,验收组人员为7-9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专家须具有水利或农业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会计师、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等执业资格,或者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三、报价须知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结束。验收单位报价为开展本项目验收工作的一切费用(含验收期间自身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和评价劳务费等)。

2、对本项目有意愿的单位,请根据具体招标文件,以密封形式在2024年6月7日10:00前,将报价文件送达,即表示认可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验收单位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报名3家及以上有效投标人参与投标方可开标。投标函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址送淮南市政务中心A座242室。未按规定时间送达视同放弃竞标。

联系人:管先生,电话:18055451020。

3、本次采购服务最高限价29.5万元。

4、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对报名单位的资质、业绩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制,综合评分最高的企业作为成交机构。

5、中标机构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工作程序

按以下程序参加比选:

1、在规定时间提交服务的报价函;

2、工作人员规定时间内进行评分;

3、工作人员汇总比选评分结果;

4、监察人员全程监督比选过程,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附件:1、淮南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服务需求

  2、淮南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核查要点

  3、评分细则

  4、淮南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价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服务方案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2、3、4、5、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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