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部门关于转发安徽省加强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淮发改商服﹝2025﹞12号)要求,我局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梳理,经梳理,我局无涉企收费项目。
特此公告。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