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乡村工匠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广大村民朋友:
为深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传承乡村传统技艺,弘扬工匠精神,发掘培育扎根乡土、技艺精湛、带动增收的乡村技能人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村工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乡村工匠主要为县域内从事传统工艺和乡村手工业,能够扎根农村,传承发展传统技艺、转化应用传统技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带动就业创业,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技能人才。主要从刺绣印染、纺织服饰、编织扎制、雕刻彩绘、传统建筑、金属锻铸、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髹饰、印刷装裱、器具制作、食品制作、中药炮制等领域中产生。
二、申报资格
乡村工匠应具备以下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艺双馨、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在所从事的职业中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无违法违纪行为;能传承工匠精神,从事本行业及相关产业5年以上,在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带动当地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效果明显的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和非遗传承人等。
三、推荐程序
坚持自下而上、自愿申请、履行程序、公开公示原则。乡村工匠由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村镇初审,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采取综合评价等方式评选推荐。市直有关部门也可推荐本行业、本系统内具有代表性的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等作为评选对象。
四、有关要求
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真正把技艺精湛、群众公认的优秀乡村工匠推选出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评选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2025年度以前申报的乡村工匠无需重复申报。
请广大村民朋友积极参与、广泛宣传,共同发掘身边技艺人才。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25日。
联系人:贾运良 电话:6678810,18130129399 邮箱:ahhnfpb@126.com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