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淮南市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市级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为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淮南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市级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事与补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的土壤学、农学、地理学、化学、土地资源管理类、测绘、地理信息、农业工程、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领域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拟申请入库专家应具有丰富的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方面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主要任职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林业等相关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他服务机构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业务素养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能够依法、公正、客观地履行评审职责。
(二)申报人须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素质、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补充耕地质量管理领域相关业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标准规范,能够独立出具评审报告或意见。
(四)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补充耕地质量管理事业,遵守补充耕地质量管理政策制度规定。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能够胜任全市范围内补充耕地质量鉴定资料审查、现场踏勘等工作。
(六)无违法犯罪或不良信用记录。
已入选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补充耕地质量鉴定专家库的人员,可以直接入库。
三、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全市范围内补充耕地质量鉴定资料审查、现场踏勘和参加业务培训、课题研究等工作;依照补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业务咨询意见和建议;为全市制订或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相关规范、规则及技术标准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合理建议;承担补充耕地质量主管部门邀请或委托的其他专项工作。
四、报名资料
补充耕地质量鉴定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专家信息汇总表、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已注册(登记)执业资格证及与补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的获奖证书电子版,于2026年5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
报名资料按照以上顺序整理扫描成PDF文档,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同时提供WORD版、专家信息汇总表同时提供EXCEL版。
五、专家库管理
(一)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申请入库成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在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专家库。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及回避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增补。根据专家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不履行职责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专家,根据情节,予以通报、取消资格、追究相应责任等处罚。
(三)入库专家应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未经许可,不得以专家库专家身份从事与职责无关的工作。
纸质资料寄送地址:淮南市政务中心A座242室
电子邮箱:hnsntk@126.com
联系电话:0554-5361242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