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份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事项

发布日期:2023-07-10 10:24 作者:法规科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文字大小:[    ]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决定日期

决定内容

决定科室

备注

1

*树、刘*友、刘*

淮农(屠宰)罚〔20232

*树、刘*友、刘*义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2023-7-5

1.关闭屠宰场所;

2.没收生猪(仔猪)15头(205千克)、猪副产品26千克;

3.没收屠宰工具8件;

4.没收刘志树违法所得45039元,罚款25000元,合并执行70039元;

5.没收刘志友违法所得45039元,罚款20000元,合并执行65039元;

6.对刘忠义处以罚款5000元。

 

执法支队

 

2

*好、*

淮农(渔业)罚20232

 

*好、孙*艳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案

2023-7-5

1.没收白铁皮船一艘、电捕工具1套及辅助工具、渔获物8.5千克;

2.罚款20000.00元。

执法支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