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17信息来源:市乡村振兴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4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乡村振兴局网站下载(http://xczxj.huain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乡村振兴局社会科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政务中心A725房间,电话0554-6678261,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 年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我市乡村振兴局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淮南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2311日至20231231日,我局通过单位门户网站、政府公开网站等平台共发布信息622条,其中含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87条。重点公开了政策法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动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信息,全面展示了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的成果。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所有公开信息经局分管负责同志审核后方可发布,确保政府信息权威、准确。加强乡村振兴领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乡村振兴工作的最新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影响力。2023年,我局未印发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未产生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经清理后,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省、市重点领域目录调整要求,优化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目录,将重点领域乡村振兴栏目分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监督举报渠道3个子栏目,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我局未开设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与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交流会,及时召开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并下达整改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制定《淮南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严格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和社会评议纳入机关干部平时考核评价体系,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失职失责而发生的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不够重视、信息公开内容不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需加强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部分信息公开渠道不够畅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有限。今后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淮南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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