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淮南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第三方服务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9 15:34 作者:农田建设科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文字大小:[    ]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农建〔2019〕153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定的通知》(皖农建〔2019〕155号,对我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市级验收,现将需求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淮南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

2、服务内容:7个县区2022建设任务23.7万亩,共31个项目。其中大通区2.62万亩2个项目,田家庵区2.42万亩2个项目,谢家集区1万亩3个项目,潘集区2万亩3个项目,毛集实验区0.6万亩1个项目,寿县13万亩17个项目,凤台县2.06万亩3个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验收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验收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等(具体见附件1)。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相关验收能力(拥有设计资质、测绘资质含水利、公路专业,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019年以来,从事过高标准农田验收工作(需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时间以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在经营、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严重违规记录。

5、遵守职业道德,对执业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6、投标单位中标后要成立一个专门的项目验收组验收组组长由市农业农村部门人员担任,验收组人员为7—09人以上单数,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专家具有水利或农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会计师、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等执业资格,或者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三、报价须知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结束。验收单位报价为开展本项目验收工作的一切费用(含验收期间自身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和评价劳务费等)。  

2、对本项目有意愿的单位,请根据具体审计标的,以密封形式在2023年6月5日10:00前,将报价文件送达,即表示认可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验收单位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报名3家及以上有效投标人参与投标方可开标投标函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地址送淮市政务中心A座242室。未按规定时间送达视同放弃竞标。

联系人:管先生,电话:18055451020。

3、本次采购服务最高限价28万元。

4、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对报名单位的资质、业绩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制,综合评分最高的企业作为成交机构。

5、中标机构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工作程序

按以下程序参加比选:

1、在规定时间提交服务的报价函;

2、工作人员规定时间内进行评分;

3、工作人员汇总比选评分结果;

4、监察人员全程监督比选过程,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附件:1、淮南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服务需求

  2、评分细则

      3、淮南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价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服务方案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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